第3章 鹏志姑娘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起的虫儿被鸟吃,勤奋是上帝赐给人类最好的东西了!

  有了这种勤奋,很多人都是能够成为很伟大的人物的,有句名言不是说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天赋!

  这就说明人只要是肯努力都是能够变成天才的,但是也不尽然,因为对于某些人来说,这百分之一的天赋实在是太重要了!

  白啸天看着周围站着的一群小混混,不由地有些哭笑不得,这帮家伙的毅力实在是太强悍了,竟然能够在这里待一晚上!

  不得不说每一个人都是有天赋的,只是表现在的地方不一样而已,这帮小混混的天赋就是蹲坑蹲点地等人,然后使闷棍!

  任何一种天赋都是有价值的,不要小看这种蹲点使闷棍的天赋,很多时候这种天赋都有可能改变很多东西的!

  一个闷棍就有可能毁掉一个人,而白啸天肯定不会让自己毁掉的,因为大仇未报不敢先死啊!

  不知道这一晚上这帮小混混是怎么熬过来的,反正每一个人都是双目通用,满面油光,看起来像是一群刚失恋的人一样很是憔悴!

  但是现在这帮家伙的精神状态远远要比那些个失恋的人强很多,个个都是眼冒凶光,看起来像是要吃人一样!

  街头之上的斗殴,大都是靠着气势的,而眼睛就是一个人气势上面的发泄口,这帮小混混很显然是找到了其中的精髓,把气势运用的淋淋尽致!

  几十号人手中拿着棍棒,脸上带着凶狠的表情,这幅样子一看就知道不是善类!

  这些人就是镰刀帮的人,整整在外面等了一晚上,就等着把白啸天给拿下了!

  小混混混江湖的,讲究的就是一个面子,其他的东西对他们来说远远没有面子的吸引力大!

  真正的大流氓则是一些个没皮没脸的家伙了,虽然也喜欢面子,但是那帮大流氓大都是更加喜欢钱财!

  天昊在镰刀帮的地位不低,但是也算不得大流氓,再加上入道比较晚,还没有看清楚自己这个狗血的行业呢,所以还是一个死要面子的主!

  “小子,那一天你在白水轩打我的兄弟,今天是不是该让我们兄弟还回来,要知道在江湖上混早晚是要还的!”

  天昊今天心情不错,带着一帮兄弟们堵住了自己的仇人,天底下实在是没有事情能够比这样子的情况更加能够大快人心了!

  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这样一句至理名言,以前天昊一只都嗤之以鼻,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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