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褪去,换上如丝缎般的黑夜。
霓虹初上,公路上车水马龙,一副繁华景象。
s市体育馆内,历时两个小时的演唱会即将迎来尾声,但这并不妨碍粉丝们的热情呼唤。一声高过一声,排山倒海的。
此时本场演唱会的主角随着升降台去了后台换装补妆,舞台上一片黑。
坐在内场区的林栖举着高价买来的单反相机对准舞台,也只看到几个工作人员在台上走来走去,哪有他们家败败的身影?
就在这时,裤兜里的手机再一次振动起来,她的眼里染上不耐烦的神色,还是接了起来。
“喂?”
男人的语气也不太好:“林栖我再说一遍,再过五个小时我的生日就要过了,你还不出现是个什么意思?”
林栖捂着一边耳朵,尽量让自己听清陆嘉源的声音:“我这边马上就结束了,一结束我就过去,一定来得及的。”
“你说什么呢?你他妈的大点声儿啊!”
许是场馆嘈杂,陆嘉源听不太清。林栖朝着听筒吼道:“我说!演唱会一结束我就过去!一定来得及!你放心!”
男人静默两秒,又说了一句:“你快点!”
林栖胡乱点头应了下来。
陆嘉源是她谈了三年的男朋友,人家都是从大学校园开始谈到工作,他们是从毕业谈到工作。不过感情好是真的,她这人大大咧咧疯疯癫癫,陆嘉源做事沉稳,处处包容她。
林栖挺庆幸的,能钓到一个又高又帅,包容她又多金的男朋友。
她甚至觉得,是不是自己上辈子拯救了地球啊?
陆嘉源会如此生气,并且破天荒的爆了粗口也是因为他的生日和林栖最近粉上的墙头陈败的演唱会撞在一起了。
她家败败,哪哪都好,帅到爆炸。林栖是妥妥的颜控,用饭圈的话来说,爱上他始于颜值,忠于才华。
陈败出道两年了,这是第一次开演唱会。林栖听到这消息的时候,手都止不住的抖。
老公要开演唱会了?那必须去啊肯定得去啊!找了好几个朋友一起帮她抢,最终皇天不负有心人,真给她抢到了,还是内场票。
林栖高兴了一整个月,觉得自己欧皇附体。
高兴之余却忘记了,陈败开演唱会的当天,也是陆嘉源的生日。
她琢磨半天,最终决定,先去看演唱会,再去找陆嘉源。陆嘉源的家离这里不大远,坐个小公交就能到。
肯定能赶上的!七点就散场了!
“啊啊啊啊啊啊!”场馆内姐妹突然不约而同的爆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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