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珉林尔琴

作者: 馨香酱吖

  大学的时候,很多人都建议我写一本关于大学生活的书,记下我们的点点滴滴。可是很多的事、很多的人,凭我一个人是难以写好的,所以我选择了一个比较不一样的方式。我把记忆最深的大学最后时光,同学聚会所发生的事写到了小说的前面部分,也就是穿越之前的发生的事。这些都是我自己亲身的经历,除了那个梦。

  这样做一方面是稍微做一个交代,另一方面也是我自己想要把记忆留下。我是一个忘性很大的人,兴许今天发生的事我明天就可能不记得了,但又有可能,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我又会突然的记起来。但我也不能确定自己是否真的能够记起,所以用笔写下来,是我所认为的最好的方式。可能以后我还会写一本记载我所有记忆的书,但那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而且也不知道全不全,所以现在我能做的就这么多了。不过还是有点可惜,我写的这部分内容里面缺少了几个很重要的人,她们也是我不想忘记的。所以我有时候在想,要不然就把她们几个人写到三国里面算了,反正都喜欢称自己是美女。但我可能做不到这一点,因为在三国很多的事我都已经构思好了,把角色更改一下可能就会跟我原来的思路大相径庭,那时我也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写好。

  因为这么些原因,我想到一个办法,在作品相关的这个章节里面写下她们的名字,她们就可以一直留在我的回忆里。我时常在想,我是不是该给她们起个外号,这样名声才会更响亮。四朵金花其实挺适合的,可是我又怕有些人会怪我,所以还是算了。

  宝宝,其实我以前都不是叫她宝宝的,后来跟着阿冲这么叫的。其实觉得宝宝还是蛮好的,很合适,也很贴近。她是一个坚强、倔强、聪明、懂事的女孩,还很可爱。因为坚强,所以从不低头;因为倔强,所以一旦作出决定,就绝不更改;因为聪明,所以总能让人惊艳;因为懂事,所以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因为可爱,所以拥有很好的人缘。这样的一个人,做朋友很好。

  贝贝,我怎么都觉得这个贝贝都是被强行拢上身的,之前不都应该是思思吗?其实思思蛮好听的,但有宝宝了,还是叫贝贝算了,连得上号。贝贝很大胆,她是我见过唯一一个敢撩起男生衣服的女孩,太强悍。而平时敢跟小昌、阿冲开那些少儿不宜玩笑的,也就只有她了。有时候我都不得不佩服她,太色太开放了,我要多学习,不然就被整落伍了。

  毛驴,这个名字很别开生面啊。我都不知道她怎么会有这个绰号的。帮她起这个绰号的人也真不厚道,人家一女孩子,平时还老装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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