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鸿风可爱吗

作者: 一吃就胖小嘉许

  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不到一秒的时间,那忘记一个人呢?

  如果按照《我的名字叫金三顺》里俞熙真的话来讲,对于我来说,我对爱情感到厌烦的时刻已经到来。当让人产生好感以及渴望对方的多巴胺与只让人见到对方优点使其为之疯狂的血清胺分泌殆尽——这样的情况通常发生在恋爱的两年之后,只有维持人性本能的催产素继续分泌的时候,是不是爱情也该转移了,转移到那个可以让你重新获得多巴胺及血清胺带来的美好体验的人身上?我已不确定,只知道自己依然存在某种幻想,对一种奇迹的幻想。

  但对于我妈妈来说,这样的观点是绝对站不住脚的。我的岁数,再加三年,这就是目前为止,我妈爱我爸的时间。

  我那可爱可亲的爸爸因为一种名为未分化胃癌的可怕疾病,在我九岁时就离开我们母女,去到了极乐世界。记得那天下了一场雪,那是暮北市十年难得一见的景象,也是我第一次亲眼见到细小的雪花飘落在自己的手掌心上。我用小手捧起地面与灌木丛上不多的积雪,捏出了一个小小的雪人,放进了冰箱里,企图将这难得的快乐留住,等爸爸出院的时候与他一同分享。谁知,就在我把雪人放进冰箱不久,妈妈打来电话,声音颤抖着,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从她脸上流下的泪水,这些泪水滚烫得足够将我的小雪人整个溶化。她让我快些去医院,爸爸要见我。

  我从冰箱里取出小雪人,也顾不上戴上手套,抱起它就往医院跑。医院离得不远,但当我跑到父亲病房里的时候,两只小手已经冻得通红。我把雪人放到爸爸的病床上,气喘吁吁地说:“爸……爸……这个……这是我做的,喜欢吗?”爸爸看了看我带给他的礼物,已经瘦成皮包骨的面孔上展露了最幸福的笑容,这些幸福顺着那一根根深邃的线条往外流淌,直到爸爸的眼睛完全合上。那个时候,他放在我小手上的手掌仍然温暖。

  我始终相信,那场雪是会带来幸福的,爸爸的灵魂会随着雪的融化,被纯洁的水蒸气拥入天堂。他最后的微笑,我永远也忘不了。妈妈永远忘不掉的是什么呢?是什么让她坚持在爸爸走后,独自将我哺育成人,直到现在,依然一个人生活。用她的话来说,爱情对于他们那一代的人来说,是一辈子的事情。

  年轻时,妈妈也算得上学校里清雅脱俗的美人,而爸爸自然也是相貌出众的才子,此才子擅长画画,却阴差阳错,当起了茶庄的老板。我的绘画天赋都源自我这位含蓄内敛的老爸,他就是我的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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