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花季都市

作者: 你先说你

  按照亮贱的说法,他家乡有一种小动物,长得像老鼠,但是个头比较大,通体淡黄色,也有黑色和白色的,尾巴和身体一样长,毛茸茸的,跑起来的时候,尾巴微微翘起,如同一个假身一般拖在后面,不仔细看的话,都分不清头尾。

  这小东西叫黄鼠狼,听说很有灵性,而且还喜欢记仇。

  黄鼠狼依靠尾巴的支撑,可以像袋鼠一样把身体站直,伸着小脑袋,晃动着小胡子,机警地张着黑豆一般的眼睛观察远处的情况。

  那天,他和他爹收完玉米,就去抓蹬倒山,他在前面,他爹在后面。

  亮贱在草层扒拉了一会儿,并没有找到蹬倒山,就渐渐往草层深处挪过去。

  结果到了草层深处,就发现里面有一处脸盆大的空地,而那个空地上,正站着一只黄鼠狼。

  那黄鼠狼比平时所见的黄鼠狼都要大,体型快赶上家里的狸猫了,而且它不是黄色的,是青黑色的,额头上有个白点,白点延长出一条白线,从脊背一直延伸到尾巴上。

  那黄鼠狼非常漂亮,长得胖乎乎的,煞是可爱。

  亮贱发现它之后,顿时就安静了下来,这对于他来说,这几乎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农村的孩子,从小抓小鸡抓小鸟抓青蛙抓蚂蚱习惯了,都有这种本能,一旦发现猎物,首先就要保持绝对的静止,有时候连呼吸都要屏住,要让猎物察觉不到你的存在,把你当成石头或者树木,然后你的手要以厘米每秒,甚至是毫米每秒的速度朝猎物移动,速度一定要慢,慢到猎物察觉不到,尔后待到手掌距离猎物大约有一尺远的时候,再迅速出手,一把将猎物按住。

  亮贱小时候用这种方法成功抓过很多东西,比如邻居家的小鸡,就被他抓了好几只,全都捏死摆成一排,说是要让它们晒太阳,然后他就被打得半死,至今记忆深刻。

  不过不得不说,亮贱的手的确很快,也很懂得抓捕小动物的方法,据他自己所说,他甚至用这种法子抓到过麻雀和苍蝇,这两种东西可都不好抓,一个是机警聪明,一个是速度奇快,结果都败倒在他的手下,可见他的法子有多么奏效。

  现在,他要抓一只黄鼠狼。

  他第一时间进入了石化状态,呼吸都放缓了,不让黄鼠狼察觉到他的存在,然后他就一点点把手朝黄鼠狼挪了过去,准备将它一把捏住。

  我听到这里,就问他万一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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