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遇到了我一生最为丢脸的事。
从泉湖回来,路上见到了两只受伤的兔子。雪白的皮毛上都是鲜血,觉得它们有些可怜,所以想要给它们包扎一下。然而总是抱着它们就无法采集草药,况且在泉湖镇没有一个我可以托给的人。
原来我的生活里,从来都是一个人。
不,比一个人更要糟糕。因为就连生活在身边的人,都只是些想要知我于死地的人。我宇文长庆,也够失败的。
一边往回走着,就见路上有一个白色的身影。素衣的背影,像是我一直盼望着出现的仙女。
那一刻我觉得就连心都在颤抖。
“小姐留步。”急切的想要看到她的模样,声音也开始变得颤抖起来。
她转过身来,没想到竟然是个男人。悬着的心一下子跌入了谷底,与幻想中的仙女那么相似的人,竟然是个少年。看上去只有十二三岁,却表情冷淡,有着与年龄不符的成熟老练。
“对不起,公子,可以帮忙照看下这两只兔子吗?”
把少年当成了姑娘,这错误犯得有够白痴。
没想到这次换他吃惊了,低下头打量着自己的衣着。我看着他,身形比一般的男人要瘦一些,面容很清秀,和我一样的琥珀色眼睛。两秒钟之后他一副表情坦然的样子。
将两只兔子交给他,我去找草药。
脑子里却全都是那个少年的影子。看上去他是个冷淡寡言的人,像我一样。虽是男子,却又一股少女才会散发的沉倦的气质。琥珀色的眼神中闪着什么都不在乎的神情。
越是这样的人,其实越是什么都在乎。
这一点,也和我很像。
我最近是怎么了,又开始胡思乱想了。宇文长庆,你什么时候像个姑娘一样开始多愁善感了。
本来找草药对我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这次却因为心不在焉而找了半个时辰。让那位公子等这么长时间,有些过意不去。急忙赶回去,他还坐在那片草地上,抚摸着两只兔子。白兔的颜色与他的白衣混在一起。鲜血粘在他的衣襟上,他却毫不在意。
“谢谢了,我来给兔子抱着吧。”将手中的草药敷上去,然后用布带绑好。自己在泉湖镇生活,这种事情对我来说轻而易举。
“包扎术真好,你真是个细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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