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黄昏。
地点:不知地名的森林里。
一行五人,前后不一有高有矮,在表面并不平滑的土地上,深一脚浅一脚的行进。
“子陌,我们就这么出来了,真的好吗?”
这句话是金钟仁问的,他问走在前头的戚妄尘。
“啊,没事。”
戚变态语气依旧很悠哉,不以为意的,随口应了一句,因为她的注意力,全部都专注在眼前,那些让她能回忆起以前的地下生活,象征着血腥杀戮的野草们。
她早年在深山里训练,和刚出师后的那段时间,几乎一天二十四小时,全都是潜伏在森林里。
在那些高矮不齐的野草灌木里,借助掩护才完成任务的。
杀人,伤人,耍人。
且戚妄尘和边伯贤那老奸商,也是在以前,她频繁活动在森林附近那阵子,才阴差阳错认识的,也是因为两人赏识彼此的能力,所以,才结成了短暂的联盟……
具体的前面都说过,这里就不提了。
就说眼下这森林,戚妄尘一进到这,看到这些野生植物,就不由产生一种亲近感。
这些野草野花,它们和人一样,有高的,有矮的,胖的瘦的。
最后都得死的,和,长生不老的——
好吧,世界上没这样儿的人。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做到真正的长生不老。
即使是夕阳,在几个世纪前遗留至今的古堡,里头不甘心飘荡着的幽魂,眼前渐渐显出模样,生了锈的尖顶铁门,手电筒的电池,彼此的心意和眼神。
就算是塑胶制作的鞋底,也总有一天,会随着一把大火被烧个干净。
你说,有个东西变形了,它还是以前的东西吗?
不管是思想,还是有形态的物体。
塑胶被分解成了颗粒,就不算是东西,哪怕它以前叫勺子;尸块生前也是人,可是断瓦残垣不能被称作为房子,也住不了人;你现在抬头,看看天——
这么阴的天,能叫天吗?
它能。
为什么?
就因为它是天,一个名副其实的,骨灰级别作弊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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