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徐志摩
被叶亭带走时,千秋下意识的往林霜所在的方向看去,本以为男人回很满意,却发现他的脸上充满阴霾和杀意。
真是好演技。千秋不得不佩服林霜,即使作戏也要做到最后一步。
叶亭的造型是在太吓人,衬衫皱巴巴的挂在身上,还有一只袖子被扯掉半截,嘴角青紫,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看起来甚是吓人。
千秋跌跌撞撞的跟着叶亭,一直出了大门才恍然去想起什么来,慌忙停下了脚步。注意到身后人的步伐停止,叶亭忍着浑身的伤,好脾气的微笑道:“怎么了?”
千秋踌躇的说道:“你在这儿等我一下,我去拿点东西。”
叶亭点点头,“需要我陪你去吗?”
“不用。”话未说完,千秋已经跑了。
直到看不见千秋的身影以后,叶亭才“嘶……”了一声,看着自己满身的伤,无奈的笑了起来。
还算好没有和父母住,不然真没办法解释。
自从认识了千秋,叶亭觉得他的生活每天都有新突破。打架,酗酒,和曾经的上司抢人……这些事情是原来的自己不敢想也不敢做的。千秋改变了他太多,但他心甘情愿。
千秋一路小跑到自己的房间,没有人拦住他,看样子林霜打点的很完美,那个男人一向不允许自己出错,这也为千秋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衣服和书是不用带了,千秋打开柜子拿出自己的存折和银行卡,刚想离开的时候,突然想起一个东西,他想了想,便歪着头去往衣柜的深处摸。
找到了!千秋一把抽出指尖触到的金属质地的东西,那枚霜花在手心静静的绽放。
千秋叹息,心里是挥之不去的歉意。
对叶亭,也对林霜。
小心地把它放进口袋里,千秋迅速冲出了门。
决定带着林霜的“信物”跑路不过一瞬间的事,虽然很可能陪叶亭识破,但他还是固执的选择带上它。
他要有个东西来提醒自己,自己还有任务要完成。
叶亭太温柔了,稍有不慎自己就会陷下去。想起方才叶亭深情凝望自己的眼神,千秋心头一跳。
那句“我跟你走”也脱口而出,心动大于算计。
千秋苦笑,不管过了多久,他还是无法完全抗拒叶亭对自己的吸引,更何况现在的他更加迷人。
“抱歉,久等了。”快步跑到叶亭面前,千秋皱眉,“先去医院吧。”
叶亭看着他,表情有些古怪,“没人拦着你?”
千秋打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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