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太空杀百科

作者: 笑营长要我

  厘金是在太平军兴后清廷财权下移的大背景下产生的重要税种,太平军兴前,清政府实行的是高度中央集权的财政体制,收支之权秉于户部,地方财权被严加限制。以湖北一省地丁钱粮为例,清康熙二十四年,存留比为20.39%,乾隆年间为29.88%,至道光七年,湖北应征起运额银“八十七万九千七百六十一两一分三厘”,存留额银仅为“一十一万八千七百八十两六钱九分”,存留比降到了历史的新低值。太平军兴后,由于军费激增,中央财政极为窘迫,至咸丰三年,户部库存正项待支银仅有二十九万三千七百九十八两。为应对危局,清廷被迫将部分财权下放地方。咸丰三年六月,咸丰帝谕令各地督抚:“其各就本省地方情形,力筹济急之策,权宜变通,其势不得不然”。咸丰四年,清廷下旨允许各地“以本省之钱粮,作为本省之军需”,赋予地方政府动支、截留钱粮盐漕等款项的权力,并以“就近筹粮,兵丁得沾实惠”鼓励地方政府开辟新的饷源。

  太平军兴之初,仿照户部及各省成例,湖北历任督抚采取种种手段筹措军费,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鼓铸大钱与推广捐输。咸丰四年十月,曾国藩率湘军收复武汉三镇后,湖广总督杨霈指令在省城宝武局招募匠人,试铸大钱,至十二月,“已得各色大钱合常钱五万一千七百三十五串”。但此举难以维持,咸丰五年后,湖北除少数当十大钱仍在流通外,鼓铸基本停止。因方法易行且初期收数丰厚,捐输一度成为湖北的主要筹饷方式,除湖广总督、湖北巡抚派人四处劝捐外,荆州将军也获得以捐输筹饷的权力。但是,由于劝捐的对象以缙绅阶层为主,自咸丰三年起,湖北多数州县陷于战乱,富户纷纷出逃,至咸丰四年,捐输收数锐减。因鼓铸大钱与捐输等手段纷纷失效,清政府亟须开辟新的财源,厘金即产生于这个大背景之下。

  咸丰三年(1853),雷以諴以刑部侍郎帮办扬州军务,负责为江北大营筹措军饷。是年夏,雷以諴用幕僚钱江议,于扬州里下河设局,对米行商贾行捐厘之法,定扬州附近的仙女庙、邵伯等镇米行,每米一石捐钱五十文助饷。咸丰四年三月起,其法推行到里下河上下游各州县米行,并对各业大行铺户一律照捐抽厘,大致值百抽一。当年下半年,江南大营在镇江、丹阳等县相继设卡抽厘。厘金制度的出现,不但可以弥补当时国内常关因战事而损失的收入,且厘金局卡有“因地制宜”设置的灵活性,各地督抚通过广设局卡抽收的巨额银钱,有效保障了镇压太平军的经费。此外,厘金作为一种商业税,直接伤害的是商人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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