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重生年代全家是炮灰

作者: 他们的

  我说,我写的这个叫《写小说的人》。

  大家说,这不就是写你自己嘛。

  我说,也不全是。

  大家说,你快念吧,别耽误我们扯淡。

  一个写小说的人很亏,亏的理由就是或许鲁迅所有杂文加起来抵不过巴金一个小说的字数,但近代文坛排第一人是鲁迅而不是巴金。当然,如果反驳的话,可以说鲁迅只是个特例。---我要说的是,鲁迅肯定是个特例,因为近代文坛第一人只能有一个。

  其实我挺佩服写小说的人。首先小说不是速成品。没有大把时间写不来。其次即便时间富足,没有耐心也不行。假若一个人排除此两种,不遗余力,不计报酬甚至不顾质量的写,怎么说都算是个对文学痴迷的孩子。我们不论对什么东西痴迷也没对文学痴迷来得有底气。我们八十年代的男人夹本书假装文学青年去相亲都算个优势,二千年的男人自己都会写书了没道理不受欢迎。虽然虽然,很多人写的书可能一辈子只能放在网上鼠标点击“下一页”而不能拿在人手里翻页。

  这就关系到网络文学,很多网络写手一开始写书的目的很可能就只是痴迷一个“写”字,写到半路发现逻辑不慎严密,没关系,多添几句就通了,很有点厕所堵了往下水道砸砖的感觉,所以网络文学都是动辄以几百万字计的。也或者没准有匪夷所思到为了练输入法而写,写完之后发现写作能力下降,打字速度突飞猛进。我的一个朋友曾经这样解说过网络小说,他在看了几亿字的小说后感慨,主角都很牛b,首先主角很帅,其次打不死,外带有运气很好(说到运气好,朋友明显很激动,加了一句说,你一次两次运气好也算了,你他妈怎么能运气一路好到底)。小说开始主角要先掉洞里,再修真,再修仙,最后成佛或者神。我当时就想网络文学没救了,看多了大家都知道作者的路子。这样的小说何止是和现实脱节,简直是脱轨。但是,很多人跟现实脱节,进了网络就喜欢看脱轨。

  传统小说方面郭敬明算是混的很好的那一批,07年底的时候,郭敬明两本刊物《幻城》和《最小说》搞了个征文,叫文学新星大赛。赛赢了有几万块钱,还能去英美名校参观。我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犹豫的很,因为我和很多人不同。很多写东西的对自己写的东西很没信心,所以他们老喜欢交流,碰上个比赛什么的立马交流去了。但我对自己写的很有信心,我觉得我不需要交流了。没信心的万一第一轮就毙了,他们可以说,我是来交流的。但我这有信心的万一输了,对自己都没说词了。

  其次,我自认自己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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